五、考察考核
按各个招考职位名额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综合考察考核入闱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法纪表现、业务能力、奖惩等情况,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考试总成绩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招考领导组审定后,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长治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事局审批。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人大、市纪检委、市人事局和用人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2042378 市纪检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咨询电话:2192522 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特此公告
财富网提供的复习资料Article_Class2.asp?ClassI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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