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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带头大哥”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诈骗罪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亮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保险业务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的事实骗取他人财务,结合本案,当事人以虚构自己可以掌控股市行情及了解内幕信息的事实,骗取受害人入会费,此种行为应构成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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