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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问题:70年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我们的房子怎么办?很多市民为70年后自己住宅的命运焦虑不已,有人说,国家可以依法收回,只给房主一点补偿金。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为《物权法》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
-解读
公民私有财产有了法律护身
有专家表示,老百姓最为关注的莫过于自己购买的房产,在国家规定的70年期限到期后,该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的问题。《物权法》对住房使用权70年后自动续期的规定,无疑给老百姓吃了定心丸。所谓的“自动续期”是延续建筑物使用权的权限,并不是土地所有权,所以一旦建筑物报废,土地将收归国家。
房产专家韩世同(韩世同博客,韩世同新闻,韩世同说吧)则认为,《物权法》规定住宅用地“自动续期”不必交纳土地使用费“不是什么大突破”。韩世同称,国家无偿占有土地所有权是一种封建体制下的土地模式,土地私有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物权法》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和肯定,使得权属关系清晰了,公权不再侵犯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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