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主进程提速法制步伐加快
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立法和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两种主要方式。近年来,我国人大立法工作的民主化步伐明显加快。在强化监督方面,各级人大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形式,增强了监督力度。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途径。为进一步完善人大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2005年5月,中共中央批准并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它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障人民当家做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具有重大意义。作为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随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等10多个相关文件,这些文件既是加强人大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国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体现。另外,从今年7月到明年底,全国县乡人大将首次进行同步换届选举,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次重要实践。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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