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依宪治国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面、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贯彻实施宪法,准确理解与把握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与精神实质,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了我们国家公民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规定了我们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基本路线与基本经济制度,是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居核心地位,起关键作用。这次宪法修改,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体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精神,把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在修宪过程中,自始至终坚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工作方针,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统一。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凝聚全党全国人民的集体智慧,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国宪政史上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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