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省级联社有哪些职能?
答:省级联社的职能在《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3]14号)有明确规定,其主要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章立制,加强监督管理。结合当地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财务核算、劳动用工、分配制度、风险控制等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2)指导农村信用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逐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督促农村信用社依法选举理事和监事,选举、聘用高级管理人员。
(3)对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财务活动、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及内部管理等工作进行培训、辅导和稽核检查。逐步扩大对外部股东、社员代表、理事、监事的培训,提高其参与农村信用社决策的能力。
(4)改进和完善当地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的技术支持系统,提高资金清算和管理效率。办理或代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
(5)为当地农村信用社提供业务指导和信息咨询服务。及时提供资金需求信息,鼓励法人之间开展同业拆借等同业融资活动。在平等自愿、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的前提下,为基层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
(6)代表农村信用社协调有关方面关系,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
(7)省级人民政府授权行使的其他管理职责。
17、省级联社履行职责有哪些要求?
答: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实施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工作,尊重农村信用社的法人地位和经营自主权。
省级联社调剂当地农村信用社资金余缺,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得无偿调动农村信用社资金。
省级联社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应指导县联社防范和处置风险。县联社负责组织实施当地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发生农村信用社突发性支付风险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应迅速启动既定的风险处置预案,及时报告省级人民政府、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并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配合银监会、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组织资金进行处置。
突发性风险较小时,可由农村信用社县联社直接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如果风险较为严重,仅靠县联社动用存款准备金无法有效遏制风险时,应由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在省级人民政府承诺还款的前提下,按有关规定向人民银行分行申请紧急再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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