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1、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对涉及农民进城就业的政策规定进行进一步的清理,取消一切专对进城就业农民设置的行政审批、待业工种限制、登记项目和不合理的收费。开展建立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城乡统筹就业试点,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制度。凡我市境内农村劳动力进城自谋职业或被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统一办理就业登记和录用备案手续,统一办领《湖北省劳动者就业证》。对在城镇灵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统一实行社区就业登记管理。
2、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争取落实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驻外劳务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网络,建立输出地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用工信息调查分析制度和数据库。
3、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组织实施农村转移就业培训计划。今年内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的筹建工作,使之成为我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实习基地。同时按照市场化、社会化的要求,鼓励有培训资质和能力的民办培训机构发挥作用,逐步形成覆盖城乡、服务于城镇和农村广大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开发培训服务体系,坚持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相结合,针对市场变化和生产发展需求,超前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定向培训和灵活实用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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